怎么回事?在营业厅新买的手机已“被激活”……今年10月底,陈先生在周庄镇某营业厅购买了一部手机,购买后通过该手机品牌官网查询手机激活时间,发现自己购买的这部手机提前七天“被激活”了,于是立即与商家联系询问情况。商家给出的答复是店内卖出的手机均会提前激活PG电子官方网站。陈先生感到不满,于是又与手机品牌官网客服进行了核实,客服表示品牌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和做法。
陈先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要求商家退货退款,但商家坚称自己售卖的手机没有问题,拒绝陈先生的要求。于是,陈先生向江阴市消保委周庄分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周庄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该营业厅了解情况。商家负责人向分会工作人员出示了品牌授权书、进货单据,还有陈先生手机的出厂证明、物流信息等一系列凭证,并解释由于陈先生购买的此款手机当时正好有买赠活动,但优惠活动时间有限,陈先生购买时正好该款手机缺货需要调货,为了确保陈先生可以及时参加品牌买赠活动,于是工作人员提前激活了手机,还表示陈先生购买的手机绝不是二手机或是返修机,也未曾插卡使用过,但陈先生仍对于商家的说法存疑。
分会工作人员指出,陈先生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全新未激活的手机,商家无论有什么原因,提前激活时,必须告知陈先生,并取得陈先生认可后才可进行操作,此次纠纷中,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陈先生的知情权。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在一周内给陈先生更换一部全新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中,商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激活手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阴市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现如今手机制造商为了保证新机质量,在手机出厂时都设置有新机激活程序,以预防一些不法商家将二手机、翻新机作为新机出售。消费者在购机后,且第一次开机时,应查看手机是否运行新机激活程序(激活程序一般需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如开机后无激活程序运行,消费者就应马上与商家进行交涉,并通过手机品牌官网核实新机激活时间与购机时间是否一致。
手机市场鱼龙混杂,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遇到消费难题、纠纷时,可向当地消保委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投诉。作为商家,诚信经营是立身之本,任何经营行为都不能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家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和解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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