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官网2024《民法典》法律日历 第九期: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侯某是一名退伍军人,某日在回乡行程中发现一名中学生灞水,侯某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进行施救PG电子,但在救助过程中不慎导致被救中学生腿部局部挫伤,侯某是否需要对该学生进行赔偿?
紧急救助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救助人的紧急救助行为是基于自愿,即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行为;二是救助发生在紧急情势之下,即受助人的人身健康等处于紧急情况需要获得立即救助;三是受助人所受损害与紧急救助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因紧急救助之前或之后的救助人行为造成的,则不能适用该条法律规定予以免责。
小丽十三岁时被性侵,由于当时年幼无知,没有选择起诉要求赔偿。小丽在年满二十周岁时想起诉要求赔偿,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现实中,许多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有的因年幼受到侵害却不自知;有的因对方是亲戚、师长,不敢、不便或羞于求助有的因家人受社会传统观念影响而有所顾忌。这些家长从未成年人的名誉、声誉和健康成长等现实角度考虑,不愿或不敢公开起诉索赔,而没有能力进行自我保护的未成年人,只能选择承受那份“难言的痛”。等他们成年后愿意或敢于寻求法律保护时,却往往被告知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而遭遇维权无门的困境。
现在,《民法典》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推到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后,意味着那些不幸有过性侵遭遇的孩子,成年后依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让坏人付出代价,接受惩罚!因此,小丽成年后,三年的时间范围内,都可以起诉索赔且如果存在法定的中止、中断事由,“截止时间”还可以延后。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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